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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豫新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:郭部长 手 机:15837336134 电 话:0373-3862347、3333198 传 真:0373-3355771 地 址: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中路168号(新航集团院内) 乘车路线:乘车21路公交车即可
氧疗注意事项
1.室内严禁火源,以防火灾。
2.氧气流须经过湿化瓶,以减轻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。
3.长期氧疗,给氧流量应控制在2升/分钟~4升/分钟,每天吸氧不得超过1小时,以防产生氧自由基危害健康。
4.鼻导管使用前应先检查是否通畅,每天更换两次,煮沸消毒10分钟备用,*好使用一次性吸氧管。